当前位置:首页 >  > 旅游资讯

泰宁荣膺“福建省森林县城”称号

近日, 从泰宁县林业局传来捷报,该县成功荣膺“福建省森林县城”荣誉称号。  该品牌由福建省绿化委员会、省林业厅共同颁发,旨在表彰泰宁县在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、建设美丽福建和提升城市生态建设水平上作...

近日, 从泰宁县林业局传来捷报,该县成功荣膺“福建省森林县城”荣誉称号。

该品牌由福建省绿化委员会、省林业厅共同颁发,旨在表彰泰宁县在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、建设美丽福建和提升城市生态建设水平上作出的示范带动作用。

泰宁现有林业用地面积12.47万公顷,活立木总蓄积量857万立方米,森林覆盖率79.96%,绿化程度97.23%,是全国绿化模范县、全国造林绿化百佳县、全国生态示范县。

近年来,该县牢固树立“让森林走进城市、让城市拥抱森林”的理念,突出“显山露水、透绿见景”特色,以栽植大规格树木和色叶树种为主题,大力推进森林景观绿化彩化,新建了占地6亩的汀兰园、占地120亩的芦峰山森林公园、长8公里的森林景观大道。

同时,持续组织实施城乡绿化一体化“四绿”工程建设,统筹城乡绿化协调发展,积极开展林木绿地认建认养等各种群众性绿化活动,共认建认养绿地 7.44公顷,建立泰宁一中和地博苑展示中心两个森林生态科普知识教育基地。

为切实做好“创森”工作,该县主要领导始终坚持亲自部署安排、亲自督促检查,着力整改提升,并强化乡镇和责任单位一把手责任。在绿化上,突出种植银杏等彩叶和花色明显的特色树种,营造城市片林,加厚林带建设宽度,力求提升质量,打造精品。

与此同时,认真落实鼓励植树造林的各项优惠政策,2012年,该县累计投入资金3200万元,用于各项绿化工程建设。此外,突出抓好城区周边一重山林木植被保护,探索建立城乡绿地管理长效机制和森林资源保护联防联动机制,确保创建工作早出成效。

本次共评选出6个省级森林县城,我市沙县、将乐也获此荣誉称号。(池佛兴 江建芳)